如果磨礦產物過粗,則解離不夠充分,選出的精礦品位和回收率都低。但過細了,雖然有用礦物解離充分,但也會產生較多的難以選別的微細粒子,即出現“過粉碎”現象。
過粉碎不但危害選別過程,降低了精礦品位和回收率,而且由于做了“不必要的粉碎”,增加了粉碎過程和選別過程的消耗,使選礦成本增加。因此,適宜的磨礦細度是實現有用礦物和脈石礦物良好分選的必要條件。選礦工作者應當重視粉碎流程和設備的選擇,嚴格掌握操作條件,把磨礦細度嚴格控制在選礦試驗確定的最佳范圍。
在破碎過程中,為了避免過粉碎和降低成本,應該符合“多破少磨”原則。對于很大粒度礦石的破碎必須逐段進行。在選礦廠中,一般采用二段或三段破碎。根據破碎產品粒度的不同,大致可以分成:
粗碎:給礦粒度為1500~500mm,破碎到400~125mm;
中碎:給礦粒度為400~125mm,破碎到100~50mm;
細碎:給礦粒度為100~50mm,破碎到25~5mm。